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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及相关问题

[日期:2007-02-06] 来源:北京市国际艺术学校  作者:彭岩 [字体: ]

语法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及相关问题

 

北京市国际艺术学校   彭岩

 

 [摘要] 对外汉语中的语法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语法教学可以使学生准确地理解和表达。并且语法教学可以直接影响到教学水平和效率的高低。但语法教学在语言教学中不应占据语言教学的中心地位,也不应成为语言教学的主要内容,更不能代替语言教学的全部。我们应在教学实践中树立正确的第二语言语法教学观,使语法教学和语音教学、词汇教学一样,为培养学生对目的语的理解和运用起到桥梁的作用,为语言教学而服务。

 

语法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有关语法教学的一些观念直接影响到教学水平和效率的高低问题。

首先,语法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地位是重要的,学习语法对学习一种语言作用很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学习和习得一种语言不管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都是以掌握这种语言的结构规律为目的和标志。不掌握一种语言的组合规律和运用规律就不能算是掌握这种语言。而且语法具有概括性和生成性,对于学习和掌握一种语言可以起到以简驭繁、举一反三的作用。因此常规的第二语言教学必须进行语法教学,不管这种教学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陆俭明先生曾指出:“语法教学,从总的方面说,当然很重要,因为通过语法教学可以使学生能准确地理解、准确地表达、尽量减少表达(包括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中的语法毛病。”在第二语言教学的历史中,绝大多数教学法流派都比较重视语法教学,有的甚至重视到了不适当的程度。比如从早期的语法翻译法、听说法,到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功能——意念法(交际法),都十分注重语法的教学。其中语法翻译法甚至以语法教学为中心,语法教学成了语言教学的主要内容,强调记忆语法规则;听说法则强调句型教学和反复操练;强调功能意念教学、注重语言交际能力培养的功能法的倡导者也公然表示说,功能法并不贬低语法,“实际上语法在功能意念法中更加得到了强调。因为处于交际的需要,你必须要掌握语法系统。我们必须一如既往地努力学习语法系统,我们是把语法作为交际的一部分,而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

然而,在承认语法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的同时,还必须明确语法教学不应占据语言教学的中心地位,不应成为语言教学的主要内容,更不能代替语言教学的全部。

这是因为,语法教学归根到底不是语言教学的根本目的所在,它只是提高语言能力和语言交际能力的一种手段。语法教学和语音教学、词汇教学一样,都是为培养学生对目的语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服务的。因此,语法教学要服务于语言教学,而不能代替语言教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教师在观念上似乎还没有很好地把握语法教学在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地位。有的老师不分所讲的课型是口语、精读或是阅读,将课堂上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语法教学上,这样不但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反而使语法教学成为了语言教学中的绊脚石。由此看来,尽管语法教学很重要,但是第二语言的教学到底不等于语法教学。怎样合理的安排第二语言中语法教学的时间、内容、比重等问题就值得汉语教师来思考了。所以,在承认语法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还要注意不能有意无意地过分夸大语法的作用,从而形成某些不正确的观念。夸大语法的作用,跟忽视语法教学在第二语言教学中所应有的作用一样,都是不足取的。

从教学实践来看,有些教师(包括一些学生)过于相信语法的作用,以为学习一种语言只要先学好语法,再进而学习和使用这种语言时就可以很好的运用语言。更有甚者,以为教语言就是教语法,学语言就是学语法。在这样一些观念指导下,于是不分教学阶段,不分课型特点,不失时机地寻找语法点、讲解语法点,条分缕析、不厌其烦,并且引导学生记语法规则抠语法条文。在我们学校的留学生中,韩国学生较多,他们就有一些这样的错误认识。比如在初级汉语教学中,学生要求教师多讲语法,结果老师在讲短语、句子成分等问题时,学生一片茫然。到最后不仅老师没有教会学生,反而使学生对老师的印象和能力都产生了置疑。所以,我们应正确看待语法在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地位。同时,也应转变一些学生对语法过于重视的问题。

之所以不应过分夸大语法的作用,首先,是由语法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严格的说几乎任何语法规则都是有例外,学了语法规则并不能管住所有的语言现象;语言是人类社会约定俗成的产物,也可以说是人类社会的一种习惯,不是逻辑的产物,合乎习惯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合乎语法,但不一定合乎逻辑,不能像看待逻辑规则那样来看待语法规则,不能用逻辑推理的办法来分析和推导语言现象;语法规则是死的,而语言是活生生的,学习一些死规则并不能生成活生生的语言来。其次,是由语言教学的根本目的决定的。培养学生语言交际能力是第二语言教学的根本目的,而语言交际能力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语法能力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尽管是很重要的因素,但究竟不是惟一的因素。因此,教学语法可能学会一种语言,而只学语法、死抠语法肯定学不好语言。

树立正确的第二语言语法教学观,才可能给予语法教学以恰当的位置,也才可能找到恰当的语法教学方法,从而更好地发挥语法教学的作用。就第二语言教学来说,完整的语法教学除了语言的结构形式及其规则的教学,语法教学内容还应包括语言形式的表义功能、语言形式运用的条件和限制、乃至语言形式使用方面的文化规约。即使这样,也还是要强调不应大讲语法,更不能为了讲语法而讲语法,而应多让学生接触语言本身。换言之,与其多讲语法不如多让学生接触有关语言材料,这也许是掌握语法的最好途径。这一点不少学者都反复强调过。例如,吕叔湘先生就说过:“与其多读语法书,不如多读文章。”“语法的知识应随时随地地从读物里获得,而且只要获得语法的事实,不必计较于那些语法的名目,至于那系统的语法书,那是‘九转丹成’的最后一转。在您已经学到了相当的程度以后,读一本好语法书,仿佛作一鸟瞰,或是清点一次仓库,倒是能收融会贯通之效,有左右逢源之乐。过早地去‘啃’系统语法,照我看是利少而弊多。”吴景荣先生指出:“还有一种倾向是有害的。那就是在语法上故弄玄虚,使学生如坠云里雾中;或者学懂了而不会用。”“语法是语言的规律,可以作指南,需要有一个语法概念,但语法似不可讲得过细,不可讲得过多。语法的掌握是逐步的,阅读的东西多了,见的语法现象也就多了,语法就会成了帮助理解的工具,而不是教条。”季慕林先生强调:“要尽快接触原文,不要让语法缠住手脚,语法在接触原文过程中逐步深化。”陆俭明先生明确指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不要大讲语法,特别不要一条一条地大讲语法规则,而要善于点拨,这对一名汉语教师来说,要求不是低了,而是高了。前辈学者们关于如何看待语法在外语或第二语言教学和学习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看待语法教学与语言事实(原文)教学的关系,如何教授和学习语法、掌握语法等问题的意见,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

我们不主张在课堂上大讲语法。这是由第二语言教学的性质和语法自身的性质决定的。一定意义上说,研究语法是为了“备用”,备教学用、备建立语法体系用,备课堂上该用的时候用。就当前对外汉语教学的实际来看,我们应当正确看待语法教学。

 

注释:

陆俭明:《语言文字应用》,“对外汉语教学中经常要思考的问题”,1998年第4期。

[]亚历山大,张道一等译:《语言教学法十讲》,北京语言学院编印,1982年。

吕叔湘:《中国人学英语》,商务印刷馆,1962年。

吴景荣:《英语世界》,“广泛阅读学好英语”, 1981年第一期。

季慕林:《汉语与外语》,曹先擢主编百种语文小丛书,语文出版社,20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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