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2008年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候选人的公告 为支持美国中小学开设汉语和中国文化课程,根据国家汉办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汉办重(2008)28号),北京市教委就关于选派赴美汉语教学志愿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志愿参加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项目,符合《2008年国家汉办—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项目简介》(附件1)报名条件,能够履行《项目简介》中规定的教师职责; 4、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的全职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文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优先考虑有汽车驾驶执照、中华才艺特长者和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 二、报送材料 1、《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申请表》中、英文报名表(可由国家汉办网站下载)。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分。学校意见栏必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健康史记体检表》及出入境检验疫部门出具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8、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含三年)教学工作证明; 10、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统一打(复)印 在A4纸上。 三、面试 我委将遴选出20名候选人,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派出条件 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前期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五、汉语教师志愿者待遇 国家汉办将为汉语志愿者教师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提供当地住宿、与工作相关的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等。 教师派出单位为其保留国内公职,工龄连续计算。志愿者教师在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工资、津贴、补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期限 1年(美方挽留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七、请申请者按照以下时间和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材料时间:2月25日—29日 受理材料地点:北京市五十五中学(北京市新中街12号,100027) 联系人: 臧玉玲、王京 联系电话:64157418、13911806059、1368155877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九日